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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已建特教学校144所,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302个,在校残疾学生达到2万多人,初步形成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格局。
山东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,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。对符合义务教育条件的残疾学生,免除杂费、寄宿费、教科书费,并对在校贫困残疾学生的生活费给予补助。符合借读条件的残疾学生,免收借读费,与所在城市残疾学生享受同等待遇。普通高级中学、高等院校及成人教育机构在录取条件上对残疾学生适当照顾,并放宽了残疾学生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和贷学金审核条件。
记者从山东省残联了解到,今后山东省还将逐步提高重度肢体残疾、重度智力残疾、失明、失聪、脑瘫、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水平,通过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,增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。(王海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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