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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教育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湖南省特级教师评选实施细则》湘教师字([2002]3号)和《关于开展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08]75号)精神,经学校(单位)提名,县(市、区)推荐、市(州)考评、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,杨海文等343名同志被评为湖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,现予公示,公示期为15天(2008年9月4日-18日)。公示期间,有何问题和意见,请告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。
同时,请市州、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(单位),认真做好本地区(单位)被评为湖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人员的公示工作。各地的公示情况,请市州教育局一并收集,并于9月25日前反馈到我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。
联系人:糜敏芳,联系电话:0731-2207541,传真:0731-4715933
2008年被评为湖南省中小学特级教师人员名单
二○○八年九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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